电销客服系统渠道代理政策(2023年度)
为加强公司各产品线代理渠道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代理商合作事项,提高代理商的销售积极性,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成为代理商的条件
申请成为本公司代理商单位或个人应符合如下条件:
1. 必须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个人。
2. 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关系。
3. 熟悉呼叫中心系统、电话录音系统和交换机等相关产品。
4. 具有一定流动资金,有支付货款的能力。
5. 具有制定市场拓展计划并实施计划的能力,能配合公司开展市场推广活动。
6. 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能为客户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支持。
二、申请代理的流程
1. 申请单位或个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单位或个人。
2. 申请人必须填写代理申请表。
3. 本公司对代理申请人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代理申请人,凡以单位名义申请需向本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留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副本(留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并留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文件;个人申请代理提供有效证件(留身份证复印件)供公司备案。
4. 申请人填写相关代理资料,签订代理合同。
三、渠道体系结构说明
1. 渠道分销体系根据业务等级分为:G级代理商、S级代理商、C级代理商。
2. 渠道定义:
G级代理商: 全国总代理商,具备覆盖全国的销售能力,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在全国区域内的独家销售权益。
S级代理商:省级代理商,具备覆盖一个省的销售能力,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在本省区域内的独家销售权益。
C级代理商:签约代理商,具备覆盖某个地区的销售能力,独立法人企业或个人,不具有独家操作的权利。
四、代理产品及服务
代理商所经营的产品及服务必须是由本公司所提供给代理商的相关产品及服务,具体内容以本公司与代理商所签署的代理协议规定为准,签约产品可以是呼叫中心系统,电话录音系统,语音板卡,录音盒,话务套装等产品的一款或者多款。
五、代理销售价格
代理商按照本公司的代理价格进行提货,统一市场价销售,特殊情况,可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和客户情况制订销售价格和销售策略,并应争得本公司书面同意。
六、代理销售区域
代理商销售的区域只限合约内的代理区域,在其周边未有其他代理商之前、可跨地区开展业务,并报本公司备案。在周边地区设有代理商后需即行停止。
七、渠道销售奖励
详见代理商年度销售奖励对比表。
八、代理商培训
1. 本公司将为代理商提供培训支持,以使代理商能充分了解公司产品,并能向客户提供必要技术支持与服务。
2. 在单位或个人核准成为本公司的代理商后,可在网站查阅最新的产品动态信息以及相关技术资料。同时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联系公司,提出相应的问题,问题将及时得到本公司的及时解决。
3. 代理商也可以到本公司总部来接受现场培训指导,费用自理。
4. 本公司将通过网站和邮件向代理商发送产品最新资料,最新价格。
九、代理商的义务及禁止事项
1. 代理商在代理期间需尽职推广本公司产品。
2. 代理商负责代理区域的产品代理和用户发展,未经本公司书面批准不得跨区域销售。
3. 代理商发展的经销商由各代理商自行负责管理,其亦应遵守该管理制度,及代理商与本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如有违反,代理商应向本公司直接承担全部责任。代理商有义务将发展的经销商、经销处等的名单汇总到公司。
4. 代理商要尊重本公司的产品版权和知识产权,不得拷贝、复制、泄露本产品给用户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不得自行开发或协助第三方开发与本产品类似的产品,否则本公司保留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5. 代理商在合作中所获知的本公司的商业资料与客户资料应负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6. 代理商应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得损害本公司的形象和声誉,不得用欺骗或非法的方法来销售产品,如因此而造成本公司的名誉受到损害,本公司保留依据相关法律要求名誉赔偿的权利。
十、停止服务条件
协议期间代理商如有违约情况发生,本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代理协议。
(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为西安浩普软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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